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为落实好《关于印发〈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房)发〔2017〕11号)要求,有效解决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矛盾化解慢、引发越级上访案件多等问题,不断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促进住建系统行风评议取得良好成绩,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25日(星期三)14:30
地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九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1.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副厅长,房地产管理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2.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物业科科长或物业办负责人。
三、会议要求
1.按时报送书面材料。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本次会议,按照《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将安排部署阶段和组织实施阶段开展的动员宣传、企业自查、管理部门专项检查等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后于10月24日前传真至我厅房地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xfdcglc@163.com),未上报的将在会上通报。
2.做好会议发言准备。各市、县会上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汇报既要突出重点、总结成效、提炼亮点,也要反映不足、分析原因、提出举措;同时,要在会上提交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专项整治查处案例的相关材料,地级市提供的案例不少于10个,县(市)提供的案例不少于5个。
联系人: 杨 军 手机: 13995203397
电话及传真: 0951—5014128、5057402
附件:物业服务行为专项整治案例查处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