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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发文件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才”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11-16 08:37   

                 宁建(党)发〔2017〕48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才”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17年10月18日第15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7年119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才”干部队伍

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实施人才强区工程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厅系统干部“干才、文才、口才”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担当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干部队伍,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自治区党委“五个注重”的要求,按照厅党组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和加强人才培养的要求,以服务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加快住房城乡建设各项事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着力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又好又快推动住房城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建设目标。“干到根子上、写到路子上、说到点子上”为基本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通过持续深入开展住建系统干才、文才、口才“三才”队伍建设“八项行动”,积极打造拓展干部教育培训和个人成长平台载体,全面提升干部“十项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一流干才、一流文才、一流口才”的复合型干部队伍,使广大干部能力素质明显提升,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提升“十项能力”,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根据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结合住建事业转型发展需要,梳理“三才”干部应具备的10项能力,以机关处室、厅属单位为主体,建立评价体系(基础分值为80分,根据工作成效累计加减分),通过指标量化对干部“三才”进行综合评价,促进能力素质提升。

(一)干才标准及评价

1.科学谋划能力。能够准确领会中央、自治区与厅党组决策部署,紧扣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善于在大局中高标准、深层次谋划住建工作,能够把握发展格局,找准工作切入点,破解发展难题,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举措务实,并能高标准完成。完全满足以上标准的5分,基本满足的加2分,不满足的不加分

2.工作落实能力。能认真履职、主动担责,积极承担、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厅党组和单位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个人负责的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加2分,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项加5分,获得省部级表彰的项加3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一项扣0.5分,按项数累计扣分因个人履职不到位给整体工作和单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被国家自治区通报批评的,分别扣53分。

3.改革创新能力。主动研究新情况,勇于承担各项改革任务,大刀阔斧推进改革,创造性推动工作落实,能高标准按时完成厅党组或单位交办的创新任务并形成成果的一项加1分,未完成扣1,可累计加分、扣分。能够完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任务或承担创新工作在国家、自治区形成成果的,分别5分、3分,未完成交办创新任务的,相应扣5分、3分;自主创新并在厅系统形成成果的一项加3分,在自治区形成成果的一项加5分,在国家形成成果的一项加10分。

4.解决难题能力。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勇于负责,善于解决瓶颈难题和棘手问题并取得实效,能及时有效协调解决厅党组或单位交办的涉及行业发展、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重大突出问题一次加1分,解决自治区交办涉及社会发展、群众关注重大问题的一次加3分,解决国家交办的涉及国计民生重大突出问题的一次加5分,可累计加分;未完成的分别扣1分、3分、5分。

(二)文才标准及评价

5.理论学习能力。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储备,能积极参加厅党组和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及专业知识学习,每人每年阅读涉及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人文历史等书籍不少于12本,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2万字、心得体会不少于6篇,按时参加学习并完成读书、笔记、心得的年底加2分,无故未参加集中学习的一次扣1分、未完成规定任务的一项扣1分,按次数(或项数)累计扣分。

6.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各类机关公文写作,能撰写高质量的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工作报告等材料,无差错、无失误。能按要求完成年度公文及有关材料撰写加2分,不能完成的每件扣1分;承担自治区级正式公文或重大材料撰写任务并高质量完成任务的一项加3分,承担国家级正式公文或重大材料撰写并高质量完成任务的一项加5分,可累计加分。

7.政策研究能力。具备扎实的政策理论功底,能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区情或行业发展所需的法规政策文件,及时完成制定厅系统法规政策文件的一项加1分,负责或参与起草自治区政策文件的一项加3分,负责或参与起草国家政策文件的一项加5分,可累计加分;未完成的一项分别扣1分、3分、5分,按次累计扣分。

8.调查研究能力。能够围绕中心工作与职能任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下基层”“四互”和扶贫等活动,每人每年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不少于10天,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按要求完成的年底加1分,未完成的扣1分,调研成果获得自治区级批转、奖励或在自治区级公开发行刊物刊发的加1分,调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批转、奖励或在国家级公开发表刊物刊发的加3分。

(三)口才标准及评价

9.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能在厅党组和单位组织的述职、总结、汇报、研讨、交流、讲党课等会议和活动上准确完整表达个人观点,年底加1分。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诗歌朗诵、演讲等比赛活动,获得厅局级奖励的一次加1分,获得自治区奖励的一次加3分,获得国家级奖励的一次加5分,可累计加分。

10.对外宣传能力。具备熟练运用政策解答群众疑惑、接受媒体采访的能力,能在重大活动、重要场合、主流媒体面前正确、熟练、适度地宣讲政策、宣传推介、解疑释惑、回应关切等,年底加1分;参与自治区级政策、先进事迹宣讲的一次加3分,参与国家级政策、先进事迹宣讲的一次加5分,可累计加分。

三、深化“八项行动”,拓宽能力提升载体

重点围绕提升干部干才、文才、口才能力,有效搭建平台载体,为干部学习成长创造机会。

(一)开展政治素质提升行动。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教育实践大讲堂、干部读书班、专题研讨、辅导讲座、创建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提高干部政治素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始终做到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定期开展党组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每年学习不少于12次。

(二)开展知识能力提升行动。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技能弱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相结合,采取协调住建部来宁举办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宁辅导授课、知名院校对口培训、举办专题学习班、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确保3年内将厅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轮训一遍。开展“书香住建”读书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读经典、谈体会、促发展”。畅通干部实践锻炼渠道, 通过“互学互帮互检互评”、市县挂职、交流轮岗、驻村扶贫、参加危房改造督导等形式,让干部在实践中开拓视野、丰富知识、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三)开展创新工作激励行动。机关处室、厅属单位着眼科技前沿和行业发展,结合工作短板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至少申报1项创新项目,经厅审核同意,组织干部集中攻关,年度评定。开展“我为住建事业转型发展献良策”活动,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每个干部针对处室、单位工作每季度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针对厅工作每年提出一条具有科学性、建设性的建议,在寻找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中锻炼干部创新能力。设立“住建创新奖”,每年开展创新项目和“金点子”评选活动,综合评出一类、二类、三类创新项目和优秀意见建议,按照确定的等次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对在工作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项目和“金点子”可视情申请记功或嘉奖。

(四)开展抓落实促成效行动。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求实效”教育活动,坚持正向激励和严厉问责并举,认真落实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各项政策,加大问责约谈力度,着力解决“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 ”等问题,切实提高干部的执行力和执行效率。按照厅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建立干部“责任清单”和干事档案,干部按月记录个人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在本处室(单位)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处室(单位)对干部工作实绩作出评价。厅每半年对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工作进展快、完成好的及时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严肃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开展下基层解难题行动。深入推进“下基层”工作,组织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三同活动,了解住房城乡建设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广泛听取基层和企业的意见,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推动解决一批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民情走访,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到企业,宣传惠企惠农惠民政策,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干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六)开展写作能力竞赛行动。每年举办一次公文写作知识培训班,切实提高干部以文辅政的能力。制定公文质量考核办法,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公文”评比活动,对评出的优秀公文予以通报表彰。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全区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等系列竞赛活动,对取得名次的在自治区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开展大调研促提升行动。聚焦住房城乡建设发展难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处室、单位为调研小组,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拟定调研课题,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情,查找原因,寻求对策,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破解分管领域发展难题。将调研工作列入对各处室、各单位年度效能考核内容,并按考核细则相应加减分。每年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奖励。

(八)开展口才训练提升行动。引导干部“多听、多读、多背、多讲”,不断提高语言表达能力。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工作汇报、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等活动,使干部有更多机会锻炼语言表达能力;提倡干部阅读汲取语言表达技巧的书籍,提高语言表达技能;组织干部开展背诵活动,包括诗词、格言、谚语等,丰富语言积累,形成良好语感。组织开展诗歌朗诵、演讲比赛和党课授课等活动,使干部达到讲的准、说得精彩的目的。

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在认真落实厅党组“三才”干部队伍建设“八项行动”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干部“三才”能力的有效方法途径,逐步形成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品牌,推动“三才”干部队伍建设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各单位是加强“三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主体,负责干部“三才”项目的督促落实,审核把关等。逐人建立个人干事档案,并每半年向厅党组汇报一次本单位“三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每年1215日前将干部个人评价结果报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备案。各处室、各单位对干部的评价必须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评定,坚决杜绝打“人情分”、搞“一刀切”现象发生。

(二)强化督导考核。厅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厅系统“三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各单位“三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组织开展观摩学习、经验交流、总结汇报等活动,对年度综合评价低于70分的干部和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联合驻厅纪检组进行约谈问责,并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厅效能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三)加大成果运用。各处室、各单位要本着为干部成长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三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干部“三才”考评结果与各项评先评优、典型选树挂钩机制,厅党组将把“三才”评价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综合评价低于90分的干部,不推荐评选各级各类先进,在干部提拔使用时酌情考虑。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处室、各单位要加大交流与宣传力度,充分挖掘“三才”干部队伍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和经验做法,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着力在系统上下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转型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此件主动公开)

 

 

 

 

 

 

 

    欧洲版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2017年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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